淮南市地方海事局2018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淮南市地方海事局2018部门预算
2018 年 2 月
目 录
一、淮南市地方海事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人员编制情况
二、 2018年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全力推进港口码头和航道建设步伐
(二)继续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和专项整治力度
(四)着力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能力
(五)持之以恒抓好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
(六)持续深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
三、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收支平衡原则。
(二)综合预算原则
(三)优化结构原则
(四)保障重点原则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财政补助收入安排总体情况
(二)事业支出安排总体情况
(三)其他说明事项
五、名词解释
一、淮南市地方海事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行安全保障工作;
2.划定、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挖砂区、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等区域;
3.负责审批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口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
4.负责审批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工作,以及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5.负责办理辖区船舶电子签证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种水上交通事故;
6.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经营的国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及所登记的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7.根据法规对本辖区内航行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负责辖区内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
8.依据国家、省部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非税收入的征稽工作;
9.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内河船员二、三类船员的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
10.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各项海事违法行为;
11.按要求负责辖区内海事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包括局本级、寿县地方海事处、毛集地方海事处、凤台县地方海事处、八公山地方海事处、谢家集地方海事处、潘集地方海事处、田家庵地方海事处、大通地方海事处、正阳关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寿县航道局。
(三)单位人员编制情况
全局共有事业编制为394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有在职职工365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76人,遗属18人。
二、2018年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全力推进港口码头和航道建设步伐
1.坚持抓建设补短板。依据全市港口总体规划,着力推进皖江物流综合码头、中铁中房洛河作业区港口物流园、寿县涧沟码头、中安联合茨淮新河码头、桐昆煤化工码头等水运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岸线有偿使用、港口建设程序及管理的新要求,指导、协助业主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及相关服务工作。
2.加快海事基地建设。全面完成寿县海事监管中心建设,加快淮南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基地、毛集执法基地建设项目推进速度,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寿县航道局基地搬迁,完成寿县东淝河船闸大修工程。
3.主动服务重点工程。积极对接、协调配合,推进引江济淮淮南段二级航道工程建设和淮河干流航道淮南段整治工程。
(二)继续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1.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验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引导航运企业加强对下属船舶、船员的动态管理,消除船舶、船员“挂而不管”现象;督促县区及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乡镇加强农用船等非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有关责任主体开展约谈、函告等。
2.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安徽省港口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落实好局领导带队巡航和隐患整改通报、反馈等制度;加强“四季七节”等重点时段和重点航道、港区水域、“四类船舶”、水运企业的日常监管,抓好水上水下施工安全监管和船闸运行安全的监管维护;强化船舶动态监管,开展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及安检工作,实行车船巡航、现场监管与CCTV等监管手段有机融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和“闭环”管理;按照“四不两直”模式开展明查暗访,突出痕迹管理和隐患整改,全面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3.抓好渡口渡运管理。严格督促落实主体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渡运安全监管网格化,将辖区内所有渡口渡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海事人员;对二类以上渡口以及车客流量较大的渡口实行远程视频监控,实时监管;对辖区利用率低的渡口,建议县区政府予以撤销。继续开展县乡分管领导、乡管员、渡工安全知识培训,以及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港口和船舶防污染防治。落实河长制重点工作,加大港口、船舶防污染整治力度,完善港口码头防污染措施,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船舶违法停泊等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运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完成50%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开展海事、渔政、环保、城建等部门的联合监管专项检查。
5.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做好信息预警,及时发布气象、水文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水上安全和防污染应急演练,制定修订安全应急和防污染预案,完善应急体系和措施,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事故调查能力建设。
(三)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和专项整治力度
1.全面履行水上执法职能。认真贯彻《港口法》、《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内河渡口渡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海事港航权责清单目录,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2.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船舶违规渡运、无证运输、超载运输、危险品运输、违章锚泊、不开启AIS以及违法违规建设港口码头等为治理重点,分期分批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典型违法行为。全面完成百日除患筑安等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县区政府做好打击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行动。
3.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实时梳理权力清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制度。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明查暗访,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督促检查工作;做好201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培训和行政执法、船舶安全检查、海事调查等业务培训,推进队伍由收费型向监管服务型转变。
(四)着力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能力
1.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归并和减化审批流程,提升办事效率。修改完善9项许可11个权力的受理服务规范、登记办理规范和时间责任追溯矩阵流程;完善进入市政务中心业务数据的对接工作;开展行政许可标准体系建设。
2.加强水运市场监管。开展水运企业和港口企业经营资质年度核查,实施经营资质动态监管。认真做好“春运”、燃油补贴发放、防汛抗旱、节能减排、交通战备等工作。做好内河船型标准化收尾工作,完成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等工作。
3.加强船舶船员管理。继续落实“船员口袋工程”活动,做好船员基础信息的集中采集,规范船员考培工作,加强对船员培训学校各项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长效工作机制。规范船舶检验行为,狠抓船检制度建设,开展2017-2018年船舶营运检验专项检查活动,加强船检档案管理。
(五)持之以恒抓好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
1.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全面整改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固化巡查整改成效,抓延伸、抓规范、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
2.不断加强绩效管理。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坚持绩效考核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作风建设,采取明查暗访,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全局进行全覆盖、不间断督查。
3. 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修改完善海事、港航、船舶检验和内部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严把财务审核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政府采购等规定,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争取经费保障。
4.切实加强综治维稳。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深化“铸安行动”,抓紧解决货物港务费返还、职工福利待遇等突出问题;做好信访接待,落实维稳措施,完成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抓实抓好精准扶贫,强化帮扶干部责任,制定年度帮扶计划,落实帮扶包保任务,组织实施脱贫项目,力争帮助10户22人实现脱贫。
5.加强基层和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基层单位建设,力争将正阳关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打造成为交通系统“三基三化”特色点。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干部培养、教育、选拔、轮岗等工作;严格按程序履行局管干部的选拔、调整;开展形势政策、岗位应知应会、职业道德和作风纪律等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职能转变和业务转型。
(六)持续深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海事港航工作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职工,在全局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推动淮南海事港航事业发展上来。
2.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抓好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考核;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建立台账,对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实行销号管理;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并落实相关政策。
3.深入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党委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查处单位内部存在的“四风”问题和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和“清莲·绿色”主题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促进廉洁从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治理水上“三乱”行为, 为水运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4.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创新文明创建载体,加强海事文化建设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抓好“全面学合肥、对标提效能”活动,深入开展送温暖、身边人讲身边事、志愿者服务等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树先进典型,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良好态势,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三、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同时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二)综合预算原则。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将部门和单位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三)优化结构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部门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需要。
(四)保障重点原则。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支出原则安排各项财政支出,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投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财政补助收入安排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438.8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4061.19万元、罚没收入安排333.9万元、其它非税收入安排67.5万元,上年结余安排54万元。
(二)事业支出安排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1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7.19万元,项目支出609万元。事业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9.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1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33万元。
(三)其他说明事项
1.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74.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2.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110万元。其中:海事制式服装购置费74万元、执法用办公设备购置36万元。
3.2018年部门预算增减变动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4516.19万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5133.56万元,减少617.37万元,下降12.03%,主要原因是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货港费于2018年1 月1日起停止征收,货港费返还项目不再予以安排。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局固定资产77,908,802.75元。
5.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底,淮南市地方海事局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4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辆经费。
7.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我局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
执法海巡艇运行费用项目,数量指标:保障20艘海巡艇正常航行;质量指标:海巡艇性能良好适航,正常行驶里程10000公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8%。
水上安全巡航执法经费项目,数量指标:排查安全隐患30起,纠正违法行为24起;质量指标:开展行政处罚300例;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8%。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