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工民主党淮南市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0.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0.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9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农工党本级一个预算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是用于出国外差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我市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省级农工党组织及兄弟省市党派工作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含外宾接待费)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淮南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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