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淮南市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0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8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民建本级1个预算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方式:民建淮南市委政务公开电子邮箱:mjhnsw@163.com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淮南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淮南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十一)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