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35.41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22.6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76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2.76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本级总数。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5.41万元,其中: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6万元。因我处今年才是财政独立单位,上年度预算不独立,无上年度预算数,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参照上年度实际发生额编制。
“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2.65万元。主要用于在京的招商引资、接访劝返、接待服务,协调办理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工作。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12.76万元,主要用于在京的招商引资、接访劝返、接待服务,协调办理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工作。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