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车安全生产
一、载客额定人数:不超过5人
二、安全须知:
驾驶员:
(一)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二)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三)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
(四)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六)发现乘客遗留可疑危险物品的,立即报警。
乘客:
(一)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
(二)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三)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三、禁止及限制携带的物品目录
(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二)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