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第十七中学校园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5-10-30 09:36信息来源:淮南市第十七中学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各班主任、图书室、仪器室、电教室、微机室等部门管理员、各处室主任都是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对本处(室)的安全用电、防火、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负责,是本处室(班)的安全责任人。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每年要对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及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纠正,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并填写巡查记录本。其他部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处理违章情况并做好记录。 
    5、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教学房、办公房、学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不得以任何理由遮挡、覆盖、占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记录,放在显目位置,不能被遮挡或挪作他用。 
    9、学生教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在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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