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进口粮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 16:30信息来源:政府文电科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淮南市进口粮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28日


淮南市进口粮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加强进境粮食风险管控,依据国家进口粮食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防范进口粮食疫情跨境传入我市工作机制,联合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密防范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保障我市进口粮食安全,保护我市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范围

   根据《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防控的进口粮食是指用于加工、非繁殖用途的禾谷类、豆类、油料类等作物的籽实以及薯类的块根或者块茎等。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合肥海关驻淮南办事处、市农委、市粮食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业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进口粮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设立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我市进口粮食疫情防控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制定防范策略和防范措施,建立并形成我市进口粮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研究解决联防联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承担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等。   

四、工作机制

(一)信息通报机制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互传本部门进口粮食疫情防控信息,实现信息交互共享,遇到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二)联席会商机制

根据进口粮食疫情防控态势和工作需要,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讨论辖区进口粮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未来工作建议,评估疫情传入风险,消除防范死角。

(三)行政互助机制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防范责任,重点在杂草及实生苗监测、防撒漏及进口粮食非法流通等方面加强协作、相互配合,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共同提升联防联控水平。

五、工作任务

1合肥海关驻淮南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内进境粮食企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通过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管理系统和定期到厂的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对进口粮食企业进口粮食装卸、运输、储存、加工、下脚料处理等各环节情况以及企业对外来杂草监测情况进行监管。

2市农委负责辖区杂草普查工作,在进境粮食储存加工企业及其周边设立检测点,严防外来杂草入侵蔓延。

3市粮食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进口粮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强化人员配置和基础保障,确保联防联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工协作,总结提升

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在联防联控工作中要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相互支持,相互协调,及时总结联防联控工作的经验,梳理分析联防联控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附件:淮南市进口粮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淮南市进口粮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聂有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徐     合肥海关驻淮南办事处副主任

                张由平  市农委总农艺师

                祁家学  市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袁同乐  市粮食局调控科科长

                 林玉明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李利君  合肥海关驻淮南办事处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肥海关驻淮南办事处,徐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玉明、袁同乐、李利君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由其继续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进口粮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