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7日
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部署要求,全面启动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为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淮南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整体谋划新时代淮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格局,紧扣新时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要求,深化国土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加快转变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淮南市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编制原则
坚持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等理念,强化底线管控,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范围,优先布局关系到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资源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国土空间,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城乡融合、区域协同。坚持部门合作、上下联动,自上而下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坚持陆地与山林水系的统筹,坚持城乡协同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全域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实施总体控制,促进城镇密集地区以及城镇之间的空间协同。
坚持多规合一、全域覆盖。整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编制统一的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形成全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个平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空间管控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提升人居环境,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坚持“开门编规划”,做好宣传与引导公众参与。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根据淮南市自然地理禀赋、人文特色和发展阶段,体现淮南鲜明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规划韧性,允许规划“留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确保国土空间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坚持前瞻布局、用途管制。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等关系,统筹考虑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对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保持规划前瞻性和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定力。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监督规划实施,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自然生态空间,提升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分析现状本底
开展市级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评估与划定工作,开展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摸清市域国土空间本底和面临风险,全面客观分析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现状和问题,总结淮南空间布局规律及特点。
(二)明确战略目标
围绕“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协调区域发展、乡村振兴、主体功能区及可持续发展等战略,确定2035年淮南市国土空间发展目标,落实省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提出全域空间发展战略。科学制定2025年近期目标,与正在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
(三)构建空间格局
确定淮南市主体功能定位,城乡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治理总体格局;明确市域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格局、生态保护格局、历史文化格局、城乡开发利用格局等;明确全域城镇体系规划方案;制定全域规划分区,明确准入规则,统筹优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确定淮南市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地区(中心城区)的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用地构成。
(四)合理配置要素
落实国家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利用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统筹安排市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明确重要交通枢纽地区选址;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对城市设计、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脉传承、城市更新、社区生活圈建设、水系和绿地系统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
(五)加强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明确淮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明确自然保护地范围,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系统性和完整性;明确自然灾害防治主要目标和措施;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和布局,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出城市更新的原则要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用地效率。
(六)细化目标分解强化指标落实
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下位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提出交通、城市风貌、历史文化保护、蓝绿空间、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地下空间等应当编制的专项规划和相关要求;提出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
(七)健全实施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从市域到功能区、社区、地块,从总体规划到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各类规划,从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到各县、乡镇空间规划的传导机制;明确国土空间准入、用途转换等管制规则,严格耕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的用途管制,完善增减挂钩、增存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工具,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
市域全部国土空间。
(二)规划期限
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基期年为2019年,规划期限为2019年至2035年,中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四、规划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规划任务
1.前置性研究。对城市发展体征进行研判,立足淮南资源环境禀赋特点,为优化空间布局提供基础支撑。
(1)淮南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2)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
(3)淮南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4)人口流动和城镇化发展专题研究(结合原城市总规专题)。
2.规划文本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的审查重点进行编制,主要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建设用地规模,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自然岸线保有率,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指标的分解下达;主体功能区划分,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协调落实情况;城镇体系布局,城市群、都市圈等区域协调重点地区的空间结构;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乡村空间布局,促进乡村振兴的原则和要求;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城镇政策性住房和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城镇开发边界内,城市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的控制范围和均衡分布要求,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和要求,通风廊道的格局和控制要求;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及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指标,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布局和用地结构等。
3.同步开展专题研究。
(1)淮南市生态空间保护和红线划定专题研究;
(2)淮南市耕地保护与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专题研究;
(3)淮南市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题研究;
(4)淮南市城镇开发边界和管控划定研究;
(5)“三调”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衔接;
(6)存量空间挖潜和低效空间利用;
(7)淮南市乡村振兴战略专题研究;
(8)城市特色风貌专题研究(结合原城市总规专题);
(9)淮南市管控体系与区县指引。
4.同步推进淮南市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二)进度安排
1.前期启动阶段(2019年8月—10月)。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经费,10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确定编制单位,开展初步调研,收集相关资料。
2.方案阶段(2019年8月—11月)。完成前期资料收集和实地踏勘,召开市职能部门、各园区、乡镇和重点企业座谈会。完成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开展既有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和各项专项研究。研究并初步确定发展目标与战略、空间结构与布局、提出初步布局方案。
3.初步成果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6月)。按照专题研究内容要求,开展资料收集、实地调研、分析论证、专家咨询、提出研究结论,形成专题成果,完成既有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和各项专题研究。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初步成果为基础,在同步完善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规划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
4.深化成果阶段(2020年7月—9月)。规划编制单位将淮南市国土空间规划(征求意见稿)提交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各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意见,组织听证、论证和专家审查;根据收集反馈的意见以及上级下达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淮南市国土空间规划(报批稿),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5.成果审批阶段(2020年12月底前)。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稿)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省政府审批。
五、规划编制任务分工
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主体为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编制,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配合编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出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相关规划协调意见,对涉及本部门内容把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完成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实施等各环节的具体操作和项目信息上报等;牵头并组织审查国土空间规划成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供正在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文本、图件、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构想;根据规划编制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全市经济和信息化规划相关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资金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生态环境和保护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相关城乡建设文件、图件、矢量数据和电子信息资料;根据规划编制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全市交通综合规划相关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全市交通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农业相关规划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全市现代农业、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全市水利规划相关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全市水利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提供全市文化发展和保护、旅游规划相关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全市文化、旅游保护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统计数据及统计年鉴等,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市林业局:负责提供全市森林、湿地、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划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全市森林、湿地、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提供各项经济发展数据,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空间规划编制的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各县区政府及园区管委会:负责提供本辖区发展方向、重点产业布局及各类专项规划,对接各类规划指标分解下达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保障
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统一领导,成立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以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切实发挥政府主体责任,构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经费,遴选技术单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监督考核。
(二)工作经费保障
按照“充分保障,节约利用”的原则,结合淮南实际,整合目前正在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专项结余经费,科学编制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由市财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具体编制费用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三)严格督查考核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区政府规划编制的职责分工,要做到具体责任到单位、到人。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将规划编制工作具体任务层层分解,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全程公众参与
健全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各种媒介,采用咨询、交流、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各方的意见。倡导公众积极参与,为规划编制建言献策。规划批复后要及时公开,推进形成共谋、共用、共享的规划实施方式。
附件: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孝成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杨东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汤传信 副市长
成 员:夏智明 市政府秘书长
程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开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戴宜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蔚然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丁志武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洪 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汤 洁 市民政局局长
张瑞昌 市财政局局长
王怀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跃山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束学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熊寿宏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艳景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 明 市水利局局长
鲁金杰 市林业局局长
梁广贤 市商务局局长
叶孟中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朱传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陈 寅 市审计局局长
廖继光 市统计局局长
李宝云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程 昊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姚保斌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群 市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主任
韩 昆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黄 涛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程俊华 寿县人民政府县长
刘居胜 凤台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友贤 大通区人民政府区长
从永刚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区长
陈海涛 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区长
朱 杰 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宋立敏 潘集区人民政府区长
朱 光 毛集实验区管委会主任
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