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 15:26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39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依法设定的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非禁即入,有利于进一步明晰政府与企业的权责关系,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政策支持

二、分类推进,简政放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主管部门不得继续开展审批、不得继续实施审批,但仍对相关经营活动负有监管职责审批改为备案的,主管部门应明确完成备案手续的条件实行当场办结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实行告知承诺的,企业自愿主管部门列出的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主管部门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优化审批服务的,要进一步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大幅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确定下放的,要及时将审批权限进行下放并做好业务指导。

三、主动对接,督促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对口部门对接,对照《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省2021年版)逐一制定本部门事项具体改革落实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举措指导县区认真实施,于20211031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局备案,动态调整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市直各有关部门应继续排查本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其以行政确认、资质资格、备案、其权力等名义设定的事项未纳入清单管理的,一律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司法部门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推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政策的业务培训和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改造升级业务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地,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联系人:孙昊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注册局,联系电话:6667211电子邮箱:hnscjdjzcj@qq.com

 

             

      

                   20219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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