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市场主体】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08:31信息来源:市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26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2394号)精神,做好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免收工作(以下简称免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租有关政策

(一)在落实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虽未办理权属登记但实际占有、使用和管理房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政策的基础上,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再免收3个月房屋租金,全年合计6个月(第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度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二)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在省外的,按照属地相关政策执行。

(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咨询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二、免租政策执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财政局要在落实皖政办明电〔20226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具体要求,制定本地区免租工作实施细则或方案,明确免租范围、期限、对象等,并将细则或方案、有关联系方式等通过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助企纾困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免租方案,明确具体办理方式、操作流程、所需材料、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并通过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二)简化办理流程。各县(区)财政局,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转作风、办实事,积极落实免申即享要求,确需履行相关程序的,尽量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坚持依法合规,确保免租工作规范高效。涉及非税收入退付的,按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财政局,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加强免租政策宣传,确保免租政策精准、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答复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关切,稳妥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四)确保应免尽免。各县(区)财政局,直各部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免租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市财政局直部门、单位落实免租政策情况纳入非税收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314日印发的财资〔202250号文,请各(区)财政局、直主管部门按照要求,于56日前报送本县(、本部门(含本级、所属单位及其所办企业)《2022年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

   (二)关于本通知,请各县(区)财政局、直主管部门自20225月起,分别统计汇总本区、本部门(含本级、所属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免收2022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附件12),于每月6日前报送市财政局资产

    请各县(区)财政局、市直主管部门于428日前将本部门(含本级及所属单位)《免租工作对外联系人名单》(附件3)反馈至市财政局资产

    上述统计表、联系人名单等以盖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的EXCEL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邮箱1067049126@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财政局资产科李芳芳0554-6667457财政非税局马涛0554-6667454

 

附件: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淮财资〔2022〕94号).xlsx

 


                                                                    淮南市财政

                                                                    2022426



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淮财资〔2022〕94号).pdf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