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场主体纾困】淮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兵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6:43信息来源:市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26号)及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帮助困难企业等市场主体渡过难关,近期,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淮财资〔202294号)(以下简称《通知》),淮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兵就《通知》结合我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根据大家集中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供大家参考。

问:《通知》制定的背景如何?

答:为帮助困难企业渡难关,20223月,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9号)及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淮财资〔202250号),明确了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虽未办理权属登记但实际占有、使用和管理的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20224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26号)及省财政厅有关要求,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财政局印发了本《通知》,明确在落实淮财资〔202250号文规定的免租政策基础上,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再免收3个月房屋租金。

问:《通知》中提到免收3个月房租和再免收3个月房租,具体如何执行?

答:根据淮财资〔202250号文及本《通知》规定,凡属于承租我市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虽未办理权属登记但实际占有、使用和管理的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对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虽未办理权属登记但实际占有、使用和管理的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除享受以上免租政策外,再免收3个月房屋租金。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咨询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问:哪里可以查看《通知》内容?

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四条:多个申请人就相同政府信息向同一行政机关提出公开申请,且该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行政机关可以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市财政局已将《通知》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可在淮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查看。

问:如何判断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答:《通知》明确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界定标准,即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承租方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上述文件规定判断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问:如何办理免收房租申请,承租人是否需要提供资料?

答:《通知》明确各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落实免申即享要求,确需履行相关程序的,应精简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具体免租流程由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文件及实际情况确定,如需了解具体免租流程、是否需要提供资料以及提供哪些资料,请直接与所承租房屋的产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

问:承租房屋为个人或社区集体所有,能否享受免收房租政策?

答:《通知》对免租房产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即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承租的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个人及社区集体所有的房屋不在上述免租房产范围内。

问:县(区)有免收租金政策吗?若有,县()何时开始执行该政策?

答:426日市财政局已将《通知》发给各县(区)财政局,要求其抓紧落实房租免收政策。各县(区)财政局收到该文件后即可开展此项工作。据了解,目前各县(区)财政局已积极响应,正组织实施,确保免租政策及时落地兑现。若想了解具体免租工作流程和时间,可与房产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联系(各县区免租工作联系电话附后)。

问:承租的是国有企业房屋,如何办理免租程序?

答: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所承租房屋的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地的国资委(未脱钩企业也可咨询所属单位)咨询具体免租流程。

问: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在外省,如何执行免收房租政策?

答: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在外省的,执行属地(房产所在地)免收房租政策。

问:2-4月份房租已交,可以退还吗?

答:根据《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抓紧落实免租政策,可灵活采用免收、退还、抵扣等各种方式,具体事宜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问:租赁关系不清晰或存在纠纷的,最终承租人如何享受免租政策?

答:房屋租赁情况复杂,租赁关系不清晰或存在纠纷的,相关利益方可沟通协商免租事宜。如协商不成,最终承租人可通过司法程序确认相关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权利义务关系,待法院明确后按规定执行免租政策。

全市免租工作联系电话
序号 地区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淮南市 淮南市财政局 0554-6667457
2 寿县 寿县财政局 0554-4021060
3 凤台县 凤台县财政局 0554-8681739
4 大通区 大通区财政局 0554-2503703
5 田家庵区 田家庵区财政局 0554-2694765
6 谢家集区 谢家集区财政局 0554-5696180
7 八公山区 八公山区财政局 0554-5619225
8 潘集区 潘集区财政局 0554-4989101
9 毛集实验区 毛集区财政局 0554-8271880
10 山南新区 高新区财政局 0554-662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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