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细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42号)落实,扎实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确保2022年底前《任务分工》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围绕皖政办秘〔2022〕42号要求和责任清单,将涉及的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项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跟踪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园区、市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分解,抓紧研究、制定可操作的配套措施,明确时限要求,推进落实。市有关单位要加强与省对口部门沟通对接、对县级对口部门政策指导和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和解决推进落实中出现的困难及问题,全面推进落地落细落实。
三、全程跟踪问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全程跟踪问效。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紧盯承担的重点任务,认真落实定期调度、督导、通报等各项制度,梳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提出解决方案,照单督导、限期要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落细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
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责
任清单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落细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责任清单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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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
1 |
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市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全面梳理国家、省下发及市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市县乡村应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认领尽认领,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发布。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2 |
依托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编制并公布淮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同步做好动态调整。 |
市委编办 |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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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并公布市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及时更新调整市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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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审批部门根据业务变化及权责清单、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经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审核后发布。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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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基于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步更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同源管理、同源输出、同源发布。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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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与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保持一致。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委编办、市数据资源局、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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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与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保持一致。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市委编办、市数据资源局、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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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 |
8 |
按照同一事项在省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要求,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实施清单要素全市统一。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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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按照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流程规则,加快推进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并行办理。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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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
10 |
按照全省政务服务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在服务事项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运行实施、服务评估评价、数据归集共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等方面,积极申报国家、省标准规范,为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提供支撑。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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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
(一)规范审批服务 |
11 |
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定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承诺时限和办理流程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12 |
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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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规范审批监管协同,明确监管职责和边界,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 |
市场监管局 |
市数据资源局等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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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依法依规进一步清理政务服务领域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
市委编办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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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制定中介超市建设方案,完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功能,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公开服务指南,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委编办、市数据资源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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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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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场所办事服务 |
17 |
规范统一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其中,乡镇(街道)名称为便民服务中心,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50平方米;村(社区)名称为便民服务站,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80平方米。 |
市数据资源局 |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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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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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部门单设的分中心原则上不再保留,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部门单设的分中心管理办法,统一提供规范化服务。乡镇(街道)整合各类基层服务站(所)窗口,集中纳入本级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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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在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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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办不成事”反映、“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省内通办”、涉企服务等窗口,针对性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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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全面推动进驻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实质运行、集中审批,推行受理、审批、办结全环节闭环式管理。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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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健全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代表制度,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做到“收件即受理”。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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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网上办事服务 |
24 |
各县区、园区、各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网上办事入口,统一提供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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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推动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各类政务服务场所采取传统服务和智能化服务并行方式,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使用互联网等智能技术时遇到的困难,提供多元化、个性化、贴心暖心的便利服务。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政府办公室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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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推动个人服务纳入“皖事通”体系。“皖事通”作为全省个人服务的主要渠道和总入口,各县区园区、各部门应充分依托“皖事通”移动端对外提供服务,原则上不再新建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2025年底前所有部门移动端应用服务全量接入“皖事通”,原则上不再保留其他入口。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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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推动企业服务纳入“皖企通”体系。推动各类涉企服务和涉企平台接入“皖企通”,服务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实现涉企服务“一站式”综合办理。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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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按照“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要求,规范网上办事指引,完善网上办事引导功能,开发情景化引导,规范在线咨询、引导服务;创新开展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等,辅助在线办理。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行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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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29 |
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协同推进政务服务场所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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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范开展评估评价 |
30 |
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服务监督日常活动和主题活动,加强对全市政务服务运行情况监管。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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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体验式“走流程”办事服务,采取模拟办、陪同办、窗口办、检验办等方式,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窗口人员主动体验办事流程,主动转变角色,亲身体验办事,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流程再优化。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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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健全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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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委督查考核办、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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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
(一)推进“集成办” |
34 |
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二)推广“免证办” |
35 |
推广“免证办”,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司法局等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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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拓展“核验助手”场景应用,推进快捷一键调用政务数据接口和电子证照,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申请、部门人员审批核验。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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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推行“智慧办”,通过量化审查标准、再造审批流程、数据归集共享等,做到系统自动比对、机器自动审批,实现无感秒办。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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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就近办” |
38 |
推动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事项以委托授权、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基层服务场所,实现“就近办”。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委编办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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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升级打造综合性7×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全面推行全省一体化、集成化综合自助服务要求,推广安徽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系统,加快对接各级各部门自助终端,并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鼓励各县(园)区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全省域自助通办。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公安厅、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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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网上办、掌上办” |
40 |
按照“应上尽上”原则,除特殊情形外,各县(园)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推动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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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 |
41 |
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覆盖面,在全市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在线办理,规范线上线下办理流程,做到告知承诺书自动生成,企业和群众在线一键填报。 |
市司法局 |
市数据资源局等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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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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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 |
43 |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规范和拓展二维码、数字名片等场景应用,实现个性化精准服务。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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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推广“安康码”在全市政务服务领域多渠道应用,推动实现“一码办事”。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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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优化升级长三角政务地图功能,集成推出更多群众天天有感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坚持场景应用驱动,便利线上线下智能导航办事。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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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
46 |
推进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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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依法加强与各类寄递企业的合作,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
市数据资源局 |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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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建立周末轮岗制度,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周末服务窗口,提供周末延时服务。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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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保障支撑能力水平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49 |
完善全市各级政务服务责任体系。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推进,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测通报。市政府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市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主管行业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务服务工作负主要责任,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具体工作,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指导和监督。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政府办公室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二)加强体系建设 |
50 |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强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的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等运行保障,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加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运行管理。组织推进标准实施、人员培训、日常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 |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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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
51 |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财政局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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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部门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规范、年度考核。建立窗口人员激励工作机制,将一线窗口作为公务员基层锻炼和实践基地,认真落实连续在窗口工作2年以上视同到基层挂职锻炼、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可高于机关5个百分点等政策措施。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人社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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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组织开展“讲学习、学业务、比技能”为主题的“业务素质提升年”系列活动。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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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平台建设统筹 |
54 |
加快构建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全面汇聚整合全市各类数字资源,建立应用场景目录,为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提供数据服务和基础支撑。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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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各部门要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业务,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相关业务系统。确需单独建设的,要把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和数据共享作为项目立项及验收条件。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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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公共支撑 |
56 |
推进身份证电子证照、电子社保卡、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电子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汇聚,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共享应用,实现互通互认。推行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等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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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升数据共享能力 |
57 |
加强部门自建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和数据双向共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办件全环节可评价。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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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发挥共享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各县区、园区、各部门相互之间政务数据共享,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满足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生育、住房、信用等普遍性数据需求。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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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法治保障 |
59 |
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相适应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
市司法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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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安全保障 |
60 |
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分级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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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宣传推广 |
61 |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宣传一批具有创新性和典型性的安徽做法,提升安徽政务服务知晓度和美誉度。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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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鼓励改革试点 |
(一)推进标准化改革试点 |
62 |
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全市一单”试点。按照“全省一单”部署,依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统筹市县乡村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网办深度、受理条件、承诺时限等实施要素,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63 |
开展便民服务事项全省统筹试点。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鼓励各县区、园区、各部门参照“全省一单”模式,统筹本系统或本地区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及实施要素,实现全市域同标准办理。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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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规范化改革试点 |
64 |
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在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6个市级部门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鼓励各县区选择有条件的市县部门开展试点,强化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支撑政务服务业务开展。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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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开展远程辅助审批试点。拓展跨区域办事服务范围,鼓励各县区园区、各部门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省通办系统,制定事项跨省通办流程,实现跨区域代收代办。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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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开展移动审批试点。依托“皖政通”,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移动审批,提升数据资源共享利用效率,压缩事项审批时间,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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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开展审管联动试点。鼓励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审管衔接机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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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开展行政办事员相关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综合窗口人员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试点工作,提升综合窗口人员队伍的稳定性。 |
市人社局 |
市数据资源局等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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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便利化改革试点 |
69 |
开展“皖企通”建设试点。以服务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为切入点,打造“找政策、办业务、谋发展、提诉求”主渠道,鼓励各县区园区、各部门接入涉企应用。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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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推进事项集成办理改革。鼓励各县区园区、各部门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精简办事材料,再造服务场景、再造协同方式、再造业务流程,梳理推出一批“全省统一、多跨协同、动态调整”的集成化服务。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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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推进自助服务模式改革。拓展安徽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系统应用,鼓励各县区园区、各部门持续推出需求高、应用场景多的自助办政务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重点推进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利用现有自助终端开展集成化自助服务试点。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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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推进信用报告应用改革。通过信用安徽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安徽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等渠道“一键查询、一键打印”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相关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数据资源局等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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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开展数据赋能试点。鼓励各县区园区、各部门通过数据高效共享,推进政务数据与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再造数字化模式,推动政务数据在申报预审、资质核验、材料提交、业务核查等场景中的应用,整合优化业务流程,简化申报受理方式,自动共享申请材料,实现数据赋能政务服务“一件事”。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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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开展主题地图试点。鼓励各县区园区、各部门依托长三角政务地图,拓展推出覆盖面广的场景应用,申报主题地图建设试点。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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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开展“一码免证”试点。鼓励各县区园区、各部门围绕重点证照、重点场景,依托“安康码”,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免证办理。 |
市数据资源局 |
市有关单位 各县区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