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4 16:49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14日


淮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7年第28号专题会议纪要“研究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和省工商局《关于对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淮南市列为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试点市的函的复函》(皖工商企监函字〔2017〕1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加强协同监管,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公正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省级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建立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逐步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解决重复检查、任性执法问题,尽量减少对企业的不合理干扰,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加大对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倒逼企业依法规范诚信经营。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直各执法检查机关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需要,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由市编办牵头汇总形成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和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列入清单;凡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编办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配合,完成时限:2017年4月30日)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在全市法人库数据基础上,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建立全市检查对象名录库,覆盖全市所有市场主体。市直各执法检查机关对照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提出建库需求,由市工商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建立子库。(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配合,完成时限:2017年4月30日)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直各执法检查机关对照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综合考虑级别管辖、属地管辖和专业管辖等情况,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需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且具有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及其业务专长等情况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配合,完成时限:2017年4月30日)

(四)制定随机抽查办法及抽查事项监管细则。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由市工商局负责制定部门随机抽查办法。市直各执法检查机关要结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随机抽查的检查要求,制定检查文书格式,规范检查方式、检查要点、检查程序,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配合,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合法性审查,完成时限:2017年4月30日)

(五)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市直各执法检查机关根据监管职责,逐项提出具体的抽查比例,由市工商局以随机摇号的方式,分别从各成员单位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汇总形成总的检查对象名单。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要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针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配合,完成时限:2017年5月15日)

(六)随机抽取和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名单确定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对应的检查事项和检查单位,市直各执法检查机关要及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平台等方式认领本部门参与检查的企业,并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匹配结果要统一汇总至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执法检查机关,完成时限:2017年5月31日)

(七)形成“一企一表”。根据各执法检查机关反馈的情况,汇总形成联合检查记录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表格内容包括检查企业基本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对应的执法检查单位及执法检查人员等。(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配合,完成时限:2017年6月15日)

(八)实施联合检查。联合检查应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由市、县(区)执法检查机关具体实施,市级执法检查机关也可根据情况选择直接检查或者派员参加县区部门检查。各执法检查机关在接到“一企一表”后,要按照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安排相关人员参加联合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度落实各项检查任务。联合检查可以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协助检查,检查结束后出具具备法律效应的检查报告,作为结果认定的重要依据。(承办单位: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参加,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九)汇总并公开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市、县(区)各执法检查机关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平台,将检查结果录入“一企一表”中,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按照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处理的,处罚结果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处理。联合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级执法检查机关要将本部门参加联合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送交同级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工商局统一梳理汇总后报市政府。(承办单位:各执法检查机关,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十)大力推广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加快市、县(区)政府部门之间和部门上下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整合形成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平台。2017年12月底前,将各政府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录入市场主体名下,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并监督企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配合,完成时限:长期)

(十一)强化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运用,根据《淮南市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和惩戒暂行办法》(淮府〔2016〕110号)规定,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责任单位: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完成时限:长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切实把握好联合检查、情况汇总、信息报送等重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配合。各执法检查机关要按照联合检查工作安排,配合工商部门的组织协调。市、县(区)执法检查机关要加强沟通协同,充分发挥职能,形成系统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执法检查。各执法检查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走过场,严查、彻查,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严格依照“一企一表”的内容实施检查,不得随意更换执法检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检查内容,不得逾期填报检查结果。

(四)加强涉企服务。各执法检查机关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发挥一表共享、联合检查的作用,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型、简便性和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要积极解答企业提出的疑难问题,针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树立政府部门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充分体现政府监管方式的改革成效。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市直部门综合考核范围,由市工商局会同市目标办研究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督办情况及时通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1.淮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淮南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淮南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  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董众兵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程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启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中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于学军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黄  辰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余正清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康  武   市编办副主任

            尹  伊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晓斌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虎   市科技局总农艺师

            李忻洲   市经信委副主任

            聂双应   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先进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仕兴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柏基亭   市人社局副局长

            吴怀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艳辉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龙  洋   市城乡建设委总工程师

            鲍焕全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陶广智   市农委副主任

            段述成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希帮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纪元   市商务局调研员

            孔淮祥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陈安东   市卫计委副主任

            洪光社   市体育局副局长

            张  猛   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家敏   市工商局副局长

            韩真宝   市质监局副局长

            丁祖怀   市安监局副局长

            洪连安   市旅游局副局长

            祁家学   市粮食局副局长

            万永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姚国辉   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王  筠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章红亚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云生   市政府信息办副主任

            杨  锴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德成   武警淮南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张书杭   市国税局副局长

            郑群生   市地税局副局长

            凌旺福   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  骥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何育平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姚  琦   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

            徐  强   合肥海关驻淮南办事处副主任

            周  喆   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王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家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行文。


附件2


淮南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成果形式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备注

1

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6〕2号)精神,制定出台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

4月中旬

市工商局牵头

2

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2017年

4月中旬

市工商局牵头

3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权责清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联合检查部门等。

2017年

4月底前

市编办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负责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4

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在全市法人库数据基础上,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覆盖全市所有市场主体。

2017年

4月底前

市工商局牵头

5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将市直各执法检查机关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汇总,形成全市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2017年

4月底前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负责建立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6

逐项制定随机抽查监管细则

市直各执法检查机关结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查监管细则,明确检查要求,规范检查方式、检查要点、检查程序。

2017年

4月底前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逐项建立随机抽查监管细则。

7

制定随机抽查具体办法

制定政府部门随机抽查具体办法,从市级层面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双随机”工作机制的建立、联合检查的组织和要求、检查结果的应用等进行规范。

2017年

5月底前

市工商局牵头

8

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对信息归集共享、“双告知”、“双随机”监管、联合惩戒等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考核要求、考核指标、考核依据、考核内容。

2017年

6月底前

市工商局牵头,市目标办配合。

9

编制随机抽查计划

编制2017年度政府部门随机抽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检查主体(层级)、抽查对象和范围、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方法及要求、抽查依据。

2017年

6月底前

市工商局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计划。

10

完成平台建设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建立完善市级“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平台。

2017年

6月底前

市工商局

11

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惩戒制度措施

各执法检查机关依据职能分工对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联合惩戒措施目录。目录包括违法违规信息产生机构、监管惩戒措施实施条件、措施实施机构、措施内容、法律依据等。

2017年

6月底前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按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惩戒措施。

12

开展联合检查

启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完成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和匹配,形成联合检查“一企一表”,完成联合检查任务。

2017年

6月底前

市工商局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配合。

13

汇总公开结果

将联合检查结果汇总,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或“信用淮南”网站向社会公示。

2017年

6月底前

市工商局牵头汇总,各执法检查机关配合。

14

开展督查考核

按照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各县区、各部门,并与单位绩效挂钩。

2017年

12月底

市工商局牵头,市目标办、市政府办公室配合。

15

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强化日常运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工作格局。

长期

市工商局牵头,各执法检查机关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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