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稳经济大盘】《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送审稿)》是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1〕34号)和《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重要举措。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压实各方职责,加大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及工程项目建设,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送审稿)》十分必要。
三、起草过程
为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以实现建筑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1〕34号)和《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在征求了18家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同意,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通知》)。
四、工作目标
2022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25%,到2025年底,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支持现有装配式生产企业实施设备改造升级,培育或引进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3家。
五、主要内容
《通知》总体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发展目标。《通知》提出2022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25%,到2025年底,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支持现有装配式生产企业实施设备改造升级,培育或引进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3家,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形成集研发设计、部品制造、施工装配为一体的生产体系。
第二部分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第三部分应用范围。即明确需采用装配式建筑的范围和装配率。
第四部分强化监管。即完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制度.
第五部分信息应用。即推进信息化技术运用,建立质量可追溯机制。
第六部分政策激励。即在容积率奖励、招投标方式、预售证许可等3个方面给予奖励和优惠。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即在加强宣传引导、实行源头管控、严格图审制度、加大资金扶持、严格督查考核等5个方面加强保障。
六、创新举措
《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送审稿)》充分体现了省政府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淮南实际,增减、修改了部分内容。
在政策激励里,根据淮南实际情况,增加了装配式建筑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可以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纳入工程进度。装配式建筑的预售楼栋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且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其预售项目的资金重点监管总额度可降低10%。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实行源头管控、严格图审制度、加大资金扶持、严格督查考核等5个方面加强保障。制定《淮南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科室:建筑业管理科
解 读 人:黄文
联系方式:0554-665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