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扩大有效投资】《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2 17:09信息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背景和依据

随着当前金融业发展形势变化,原《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府办〔202123号)中的部分考核指标、考核权重和考核导向设置,与当前我市金融工作已不相适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结合我市实际和当前重点金融工作,研究起草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代拟稿。

二、制定意义

此次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对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性,更好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中重要作用,促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起草过程

202211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梳理总结我市当前金融业发展形势,充分对照省政府对各市金融安全和获得信贷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设置,同步研究起草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起草过程中,注重符合中央、省最新精神,符合最新政策规定,及时吸纳了2022年省政府对各市金融安全和获得信贷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有关精神,先后就有关事项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作了对接。1115日,为使修订的《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更科学合理,指导性更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征求了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共计13个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2127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修订的《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查,经市政府同意,20221216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修订的《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府办〔202214号)。

四、考核对象和期限

1.金融监管机构: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

2.银行业金融机构;

3.保险业金融机构;

4.证券业经营机构。

上述机构需成立满1 个会计年度方能参加考核。

考核期限:每年11-1231日完整工作年度。

五、考核内容

1.金融监管机构:根据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组织、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等情况进行考核。

2.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存贷款余额增速、贷款增量预期目标完成率等10项指标占全市比重或增速百分值等情况计分;根据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融资指标,给予最高10分的加分。

3.保险业金融机构:(1)财险公司根据保费收入情况、缴纳税收、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等4项指标占全市比重情况,分别计分;(2)寿险公司根据保费收入情况、缴纳税收等2项指标占全市比重情况,分别计分。

4.证券业经营机构:根据证券交易量、缴纳税收等2项指标占全市比重和辅导企业上市挂牌、设立投资者教育基地情况,分别计分。

六、考核排名及奖励

市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获奖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

1.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得分排出前6名。第1名奖励15 万元,第2-3名各奖励12万元,第4-6名各奖励10万元。

2.保险公司按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得分分别排出前3名。第1名奖励3万元,第2名奖励2万元,第3名奖励1万元。

3.证券经营机构排出前3名。第1名奖励3万元,第2名奖励2万元,第3名奖励1万元。

4.金融监管机构完成任务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七、考核程序

(一)每年一季度开展对上一年度的考核。其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评比,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组织实施,确定考核名次;对保险业金融机构的考核,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淮南银保监分局组织实施,确定考核名次;对证券业经营机构的考核,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确定考核名次;对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考核,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定。

(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考核得分排名情况予以公示。

(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考核排名及公示情况上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政策咨询部门:银行保险服务科

联系人:王东要 

联系方式:0554-667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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