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13 19:23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补充耕地指标收益的5%用于项目后期管护列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后期工程设施管护、地力培肥等,分年度根据管护情况拨付。由谁来负责实施?

答: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新增耕地和配套工程管护责任,严禁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严禁复垦后再被违法占用。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及时将项目移交给所在乡(镇),签订管护协议。项目管护期不得少于五年。管护期限到期后,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纳入日常耕地管理。因此后期由乡镇政府来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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