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乡村振兴】《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13 19:25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坚决把助推乡村振兴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责任担当,主动作为,提请市政府出台《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市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一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助推乡村振兴。二是优化用地布局,更好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完成占补平衡,保障重大项目及时落地。四是提升用地使用效益和节约集约化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后再次将乡村振兴这个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而土地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用地保障,俨然成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平台和切入点。为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国家、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参照省内其他地市土地整治有关政策,结合淮南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指导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征求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县区、园区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第27次会议通过形成了《指导意见》。

四、工作目标

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坚守耕地红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以新发展理念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增减挂钩政策,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的结构布局,解决农村建设用地的碎片化,提升用地使用效益和节约集约化水平;实施新增耕地项目改善农村生产以及生活条件,保护耕地资源,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畜产品安全供给。

五、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为8个方面。一是总体思路。按照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优化用地布局和农业产业结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各类建设项目及时落地,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统筹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新发展理念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思路,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开展。二是基本原则。从依据相关规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尊重群众意愿、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开展等方面明确实施整治项目的基本原则。三是组织实施。明确县、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四是项目申报。明确项目申报依据,工作流程等。五是实施管理。从制定激励措施、成立工作专班,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方面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六是资金管理。1.明确资金来源: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调剂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其他涉农资金等作为土地整治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鼓励拓宽资金渠道,寻求金融工具支持筹措资金。吸引市级投融资主体参与土地整治项目投资,项目收益部分按46比例投融资主体与县、区政府(管委会)进行分成。明确新增耕地项目旱地8万元/亩、水田10万元/亩、旱改水项目2万元/亩、增减挂钩项目20万元/亩包干给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2.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专项核算、封闭运行,确保资金规范使用。3.明确市级财政投资的补充耕地项目,补充耕地指标由市级统一管理使用,新增耕地收益资金按37比例拨付区、乡镇政府,鼓励开展土地整治、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七是项目管护。主要包括明确管护主体、责任、期限、管护资金方面。八是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调度、通报、纳入考核等方面。

六、创新举措

对全市土地整治工作重新进行了梳理,提出新的资金管理办法,既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也提升了乡镇对完成指标任务的积极性,提出了项目实施监管措施,保障项目长期受益。

七、保障措施

一是从组织、资金、权益等各方面都制定了具体的措施,保障协调各方面利益,确保农民利益,同时提高了乡镇对完成指标的积极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的后期监管,把整治项目工作纳入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同时鼓励县区出台本行政区域内指导意见。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科室: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解读人:王龙

联系方式:269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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