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淮南气象V:《淮南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

发布时间:2023-02-01 14:48信息来源:淮南气象V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2023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重点规范内容:

一是解决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建设选址、用地难问题,将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市县政府年度供地计划。

二是规范市辖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确承担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部门,在气象主管机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是加强基层防灾减灾队伍建设,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和网格化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畅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台风橙色、红色或者暴雨、暴雪红色预警信号生效后,广播、电视应当滚动播出预警信号,通信运营企业通过手机短信向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五是明确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市和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会同气象主管机构,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及其职责。

《办法》的出台和施行,进一步完善地方气象法律法规体系,有效规范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行为,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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