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意见反馈】淮南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皖政办〔2022〕12号)精神和市政府领导要求,我会牵头起草了《淮南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内,共收到反馈意见30条,其中无意见27条,均采纳,具体意见3条,采纳1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1条,详细采纳情况如下表:
部门 |
意见 |
采纳情况 |
田区 残工委 |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调减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 |
已采纳 |
谢家集区残工委 |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调减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80人,调减上报典型案例数3例 |
已部分 采纳 |
市民政局 |
建议将“经县(市、区)残联认定的辅助性就业人员中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在核定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时可不计入收入。”修改为“在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中工作的,并经县(市、区)残联认定的辅助性就业人员中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在核定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时可不计入收入。” |
未采纳(原因:司法审查未通过) |
市委组织部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委编办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人社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经信局(国资委)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财政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教体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卫健委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乡村振兴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发改委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文旅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工商联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邮政管理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税务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大通区残工委 |
无意见 |
已采纳 |
田家庵区残工委 |
无意见 |
已采纳 |
谢家集区残工委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八公山区残工委 |
无意见 |
已采纳 |
潘集区残工委 |
无意见 |
已采纳 |
毛集区残工委 |
无意见 |
已采纳 |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市烟草专卖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寿县政府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凤台县政府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寿县残工委 |
无意见 |
已采纳 |
凤台县残工委 |
无意见 |
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