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17 15:23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问:什么是淮南市市长质量奖?

答:淮南市市长质量奖是淮南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级最高质量工作荣誉奖,主要授予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展质量和效益突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具有显著行业标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组织。

二、问:淮南市市长质量奖有哪些奖项,申报周期是多少?

答:淮南市市长质量奖分为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两年评选1次。市长质量奖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5家,市长质量奖提名奖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5家。当年申报企业(组织)达不到表彰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三、问:淮南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的依据是什么?

答:淮南市市长质量奖评审,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作为依据。

四、问:淮南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有哪些基本程序?

答:淮南市市长质量奖的评选程序包括:发布通告、申报、推荐、受理、材料书面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审议、公示、审定等。

五、问:淮南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事后监管有哪些规定?

答: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近5年内的获奖组织每年进行回访,支持其获奖后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发现其质量管理绩效严重退步的,督促其整改;发现存在应当撤销奖励情况的,及时报告市政府按照相应程序处理。获奖组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奖的,取消其奖励,收回证书、奖牌,10年内不予受理其申报,建议有权机关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开。获奖组织自获奖之日起5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或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违纪情形以及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奖励,收回证书、奖牌,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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