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南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的通知》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市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要达到20%以上。据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通报,2022年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188.74亿元,当年增速4.8%,余额、增速分别居全省第11位和第16位。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00.48亿元,当年增速17.58%,余额、增速分别居全省第7位和第15位。这表明,我市金融机构支持制造业的力度还不够,还有很大增长空间。
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信贷投放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全面增长,按照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部署,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对《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府办〔2022〕14号)、《淮南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淮府办〔2018〕50号)进行了修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此次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南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优化了指标设置和权重,突出了金融支持制造业考核导向性,进一步调动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制造业企业的积极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单位,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南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投促局和部分重点金融机构的意见建议,形成《关于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南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的通知》(送审稿)。2月20日,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印发《关于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南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23〕6号)。
四、工作目标
加强考核激励,推动在淮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我市制造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好发挥金融在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重要作用。
五、主要内容
修订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考核对象包括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和证券业经营机构。金融监管机构根据其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组织、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情况进行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满分100分,另外设加分项6分。其中,制造业领域放贷情况考核分值70分(制造业企业贷款30分,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40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存贷款余额增速、贷款增量预期目标完成率、缴纳税收、利用平台为企业融资情况均为5分。保险业金融机构考核满分100分,其中,保费收入、缴纳税收各占50分。证券业经营机构考核满分100分,其中,证券交易量30分,辅导企业上市挂牌20分,缴纳税收35分,设立投资者教育基地15分。
修订后《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评选对象为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推广的适合市场主体特别是制造业企业、中小微企业需要的金融创新产品,包括创新信贷产品和创新表外融资品种。评价总分100分,其中,产品创新等级20分,产品对象20分,产品成效(创新产品业务量30分、受益面20分)50分,创新机制和社会影响力10分。
六、创新举措
根据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部署,本次考核办法修改最大的变化是突出了制造业贷款指标,在总分100分考核中,制造业领域放贷情况考核分值达到70分,引导银行着力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强化实体经济金融支持。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保障措施: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投促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和金融创新评选工作。
下一步工作计划: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每年7月份和次年1月份分别开展对上半年和上一年度的考核。其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结果,当年8月份、次年2月份分别以市政府名义将上半年和上一年度考核情况通报至各银行金融机构的上级行。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政策咨询部门:银行保险服务科
联系人:王东要
联系方式:0554-6678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