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3〕2号)要求,现将《淮南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要围绕《清单》内容,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单位,制作并发布本单位工作清单或台账,并于5月20日前将《清单》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发布到“监督保障”栏目内。市政府办公室将于5月下旬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纳入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淮南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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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1 |
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加大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运用智能推送服务等方式,推动向“政策找人”转变。 |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2 |
通过座谈会、发函、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大涉企政策的意见征集工作,将企业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梳理并以表格化形式公开。要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进一步加大涉及公众、企业利益政策的意见征集工作。 |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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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 |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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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精准直达相关利益方。 |
市税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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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 |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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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助推扩大内需 |
6 |
聚焦“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力度,特别是发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激发投资活力。 |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7 |
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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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专项提升行动 |
8 |
围绕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及时优化我市各重点领域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 |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四、推进民生信息公开 |
9 |
加大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常态化、周期化、规范化公开相关信息。提升民生领域相关信息的公开效果,通过集成化、智能化方式推送相关群体。 |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10 |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
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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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持续加大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 |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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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信息公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布疫情信息。 |
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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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结基层“两化”经验 |
13 |
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梳理、推广可复制的好做法、好经验。 |
基层双化工作各领域市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14 |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优化专区功能和布局,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 |
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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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重点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线下公开、档案留存、线上展示等工作。 |
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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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全面做好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着力提升基层公开水平。 |
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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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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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做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省行业主管部门最新出台的公开标准,进一步扩大公开主体、优化目录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领域内公开主体的目录建设、信息更新等工作开展考核。 |
市教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七、优化政务信息管理 |
18 |
及时认定、梳理各级(含部门)规范性文件,按月或按季度公开各级(含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结果,并确保备案结果与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一致。 |
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19 |
依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制作、发布新认定的各级规范性文件。对现行有效的、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情况进行再排查,确保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与最新的清理结果及之后的备案结果保持一致,确保发布格式符合要求。 |
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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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文件类信息(含其他文件、部门文件)相关标签进行再规范,确保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有效性及文件所属分类(主题分类、企业政策、个人政策)、政策文件库要素(政策问答、政策咨询、政策兑现、优惠内容、意见征集、意见反馈、常务会议、媒体报道)等完整、准确。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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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市、县两级政策文件库建设,探索对各类文件进行全生命周期展示。 |
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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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深化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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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拓宽解读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23 |
从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点出发,围绕热度事项新设政策解读专题,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 |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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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做好基础工作 |
24 |
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的新调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制定、调整公开目录,分类移转历史信息。 |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25 |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程序合规、格式标准、答复有据、内容准确。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答辩工作,防范法律风险。 |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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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 |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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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保密意识,在“三审”制中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涉敏审查、隐私排查等工作。 |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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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推进政府公报通过移动端展示。各县区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本地区政府公报的探索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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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化监督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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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活动。 |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
30 |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优化考核方式方法,突出过程考核,注重结果运用。 |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