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0 16:22信息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支持对象有哪些?

答:《政策》支持对象主要包括注册在淮南市或以红筹形式上市但主要经营地在淮南市且已进入上市(挂牌)实施阶段的拟上市(挂牌)企业、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注册地迁入淮南市的境内外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注册地在淮南的企业。

问:《政策》如何制定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标准?

答:《政策》从企业股改、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转板上市(挂牌)、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引进上市(挂牌)公司、企业并购重组和优化上市政策环境等多个方面,规定了相应的奖励措施和奖补标准。比如,本市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一性次奖励200万元;对企业转板上市(挂牌),补足奖励差额资金。市外企业已经在新三板挂牌的,将注册地以及主业迁至淮南市,给予一次200万元奖励。

问:《政策》有哪方面的创新举措?

答:新增了对降低企业股改成本、企业并购重组、引入战略投资、上市(挂牌)企业股份减持等情形的奖补措施。比如,《政策》明确提出企业因上市进行股改而调整此前年度财务指标导致增加的缴纳支出,由所属地财政依规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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