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灾害类】淮南市城区低速三、四轮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0 13:02信息来源:市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低速三、四轮车日常管理,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区低速三、四轮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从宣传引导、源头禁售、路面管控、停放管理等方面,着力解决低速三、四轮车在生产、销售、改装、通行、停放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低速三、四轮车减少存量、不添增量,实现一规范、两好转、三下降工作目标,即:销售源头不断规范,通行秩序、停放秩序明显好转,因低速三、四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亡人数下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城区低速三、四轮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公安局局长晁友福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由交警支队支队长朱晓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等。

三、整治区域、重点

(一)整治区域  

1.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管理范围:全市城区(不含两县)。

2.交通违法整治范围:田家庵区、大通区、高新区、经开区为重点整治区域,八公山区、谢家集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及两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结合实际参照实施。

(二)整治重点

1.生产、非法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或未纳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未达到机动车标准(以下简称非法非标)的低速三、四轮车。

2.非法从事营运的低速三、四轮车。

3.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乱停乱放、加装遮阳蓬、驾乘超过2人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引导(即日起至831日为集中宣传阶段,91日起常态化宣传)

1.对在用低速三、四轮车底数进行摸底排查,做到见人、见车、建立车辆登记台账(见附件1),准确掌握车辆及驾驶人基础信息;与驾驶人逐一见面,发放《致低速三、四轮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签订《驾驶低速三、四轮车交通安全承诺书》,告知此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2.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及新媒体平台,适时开设专题栏目,通过现场采访、公开曝光等手段,广泛宣传非法非标低速三、四轮车禁止生产、禁售规定、无上道路行驶资格、违法载人的危害;宣传引导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走机动车道、驾乘不超过2人等。(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淮南日报社、淮南广播电视台、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3.发布《关于禁止生产、销售非法非标低速三、四轮车的通告》,提醒广大市民增强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依法经营、文明出行,不出售、不购买非法非标车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4.加强对学校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交通安全课、发放《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教育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向学生家长播放低速三、四轮车典型事故案例,宣传不使用、不乘坐非法非标低速三、四轮车;采取小手拉大手方式发动学生对家长的宣传和引导,争取广大学生家长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强化市场治理(2023615日起)

制定专项子方案,组织成立专项督导小组,对市区低速三、四轮车的生产、销售商户、维修门店开展摸排统计和实地检查;将公告粘贴在商铺醒目位置,督促商家严格落实严禁销售非法非标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严禁非法生产、拼装、组装、改装车辆等规定,有效杜绝增量。(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规范行业管理(2023615日起)

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做好邮政快递、市城管局牵头做好环卫保洁、市住建局牵头做好市政作业、物业垃圾运输的低速三、四轮车的摸排统计。经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汇总后提出备案申请,统一编号管理。特别是邮政快递揽投三、四轮车实行五统一(统一车辆类型、统一企业标识、统一外观设计、统一车辆编号、统一购买保险),做到一人一车登记备案制。统一编号管理后所有特殊行业严禁新增低速三、四轮车,鼓励使用新能源配送汽车,现有非标低速三、四轮车必须购买保险方可上路,并逐步淘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加大执法整治(2023615日起)

制定专项子方案,组织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低速三、四轮车非法营运,严查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乱停乱放、驾乘超过2人的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通行秩序和停放管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构建部门协作及协同落实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沟通协作机制,各部门制定细化子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计划、有组织推进实施。

(二)强化风险管控。要加强风险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杜绝一刀切立即停。要及时掌握相关动态,防范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注重听取合理诉求,稳妥解决有关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强化综合治理。低速三、四轮车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深入理解并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综合施策,更加突出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按照科学、高效、经济、实用的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此次整治行动,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搞标新立异的创新。

(四)强化动态跟踪。公安、经信、市场、交通、城管、邮政等部门要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动态掌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实现工作目标。各部门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江浩,联系电话:18955430763,电子邮箱:17079285@qq.com

          

2023615日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