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乡村振兴】《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重点工作细化分工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 (2022-2035年)要求,加快建设智慧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2023年3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皖政办〔2023〕5号)(以下简称《意见》)。
淮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意见》贯彻落实工作。2023年4月,张志强市长、张劲松副市长、程俊华副市长分别在《意见》通知上批示,要求市气象局牵头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和安徽省气象局党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努力构建“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支撑有力、服务智慧精细、工作机制顺畅”的乡村振兴智慧气象服务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和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能力。为扎实推进建设我市智慧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淮南市气象局起草了《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重点工作细化分工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推进《意见》在我市的落地落实落细,2023年6月,淮南市气象局成立《意见》细化分工方案编写工作组。期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6月底,完成《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重点工作细化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写。
6月30日,以淮南市气象局名义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12家市有关单位发函征求对《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重点工作细化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7月5日,收到市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数据资源局和文化和旅游局4家单位共4条反馈意见,其他单位均无修改意见。经与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反馈意见部分采纳。根据反馈意见,对《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重点工作细化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7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重点工作细化分工方案》(淮府办秘〔2023〕26号)。
四、工作目标
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和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到2025年,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支撑有力、服务智慧精细、工作机制顺畅”的乡村振兴智慧气象服务保障体系,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升,因灾导致人员伤亡显著下降,农业气象灾害损失率降低到5%以内,助力完成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我市目标任务,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气象服务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五、主要内容
一是健全自然灾害监测网格,完善风险预警技术体系,提升预警防御能力。二是增加雷电检测预警设备,加强雷电防御科普宣传,提高农村雷电防御能力。三是通过提高农业保险的承保能力和服务水平减少因受气象影响的农作物、养殖业、基础设施、人身安全等灾害损失,转移灾害风险。四是做到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工作全覆盖,提升粮食生产全过程的气象预警能力,加强农业研究,提高农产品抗灾害能力。五是加强科研攻关,建设我市智慧农业气象服务信息系统,提升面向生产全过程的精细化服务能力。六是打造特色农产品气候品牌,打造乡村气象旅游品牌,带动乡村旅游业发展。
六、创新举措
《方案》规定将气象服务保障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推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要求在立项、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
七、下一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全力推动《方案》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和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气象局
解读科室:业务科技科
解 读 人:潘先洁
联系方式:0554-269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