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力加强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各区局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高效处理各类违法案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力量下沉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5个执法大队分别下沉至辖区,与区市场监管局合并办公,建立以区管为主、市局指导的双重管理机制,由区市场监管局统筹辖区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确保监管执法有力有效。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的工作职责。定期深入县区基层一线,认真落实完成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案件与支队“局队合一”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工作。
二、联合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权责统一的原则,由区市场监管局统筹辖区执法大队人员力量,对辖区内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省、市安排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三、统一执法
各区市场监管局配合辖区执法大队共同查办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外统一以市市场监管局名义行使行政处罚。
(一)适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可以以市市场监管局名义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适用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按下列程序办理:
1.案件审批:负责立案、实施、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先行登记保存等审批。
2.案件的审理与决定:行政处罚的案件证据、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统一由辖区执法大队办案人员确认后分别报区市场监管局法制股、大队案件审核员进行案件审核,统一报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签批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案件,报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审核,由局长办公会决定。
3.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应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统一由市市场监管局承办。
4.卷宗管理:案件结案且在行政复议、诉讼期满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装订,并交支队统一保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管执法改革相关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监管执法力量“下沉”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沟通协调。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局)、各执法大队、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抓落实的合力,扎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更好服务全市市场监管大局。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把合力加强市、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紧抓在手,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思想不乱、干劲不减、工作不断。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