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22 10:45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统筹部署淮南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对淮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能力,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完成了《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公开发布,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矿产资源规划是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矿业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要求,同时结合我市相关行业和部门规划,编制《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规划》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淮南市是安徽省乃至华东地区煤炭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华东地区重要煤电基地和安徽省重要煤化工基地。省级矿规中特别指出保持淮南国家级能源基地煤炭产能稳定,保障能源供应,积极推动煤炭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有序推进煤电一体化和煤化工一体化;因地制宜开展非常规能源开发,加快淮南地区煤系天然气探采合一进程。

《规划》是在落实省级规划关于煤、煤系天然气勘查开采布局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安排,合理设置地热、普通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块。

三、编制和报批过程

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等要求,启动《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等单位意见,在局网站发布公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规划》于20221月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的技术性审查,20225月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210月依据三线三区最新成果再次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20233月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20236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创新地质找矿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地质找矿积极性,引导社会勘查资金投入,落实省战略性矿产找矿突破行动,确保煤、煤系天然气等传统优势矿产资源增储。

进一步稳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规划期内,合理调控开发总量和采矿权数量,稳定原煤开采量,建设大型砂石矿山,合理开发地热,增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化开发程度。

五、主要内容

(一)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1份、附表8个、规划附图5张、编制说明1份、专题研究报告5份、规划数据库1个。

(二)规划内容

规划期内,以《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相应指标为主要依据,结合淮南市实际情况,对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业绿色发展等指标进行量化确定。

1、新增资源量:分解、落实省级规划中相关指标。规划期末新增50100亿立方米煤系天然气资源量和0.51.0亿吨煤炭资源量。

2、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规划期的新发现矿产地定为:煤系天然气13处。

3、矿山数量:规划期内整合煤矿2家(潘集二矿和潘四东矿整合为1家),设置地热采矿权区划1处,煤系天然气采矿权区划3处,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设置砂石矿采矿权区划2处。

4、开采总量:以省级规划对煤矿年开采总量调控1.1亿吨,结合我市煤矿开采实际,淮南市规划目标年的原煤开采总量约为5500万吨;砂石矿规划期内市场需求量稳步上升,结合矿山企业有关要求,规划目标年总量调控为200万吨。

5、绿色矿山建设:淮南市现有矿山绿色矿山7家, 坚持绿色发展,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要求。

六、创新举措

1.持续推进矿业结构优化,实现转型升级的目标;持续加强和谐矿区建设,大力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实现环境友好型矿业发展目标。

2.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矿政管理的透明度、简化矿政审批手续,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矿业权审批事项一网通办,提升矿政服务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是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二是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总结《规划》实施的成效,分析《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三是强调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刚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四是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和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

八、解读机关

解读部门: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科室:矿产资源管理科

联系人:程东雷

联系电话:0554-269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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