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淮南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12-20 16:37信息来源: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3年,市医保局在市政府办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将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保密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日常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内容审核,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及时修改信息中的错别字,不规范表述,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0条。

(一)强化医保政策解读

及时转发国家及省、市及本部门相关医保政策文件,扩大医保政策的知晓面,提高政策宣传效果。以文字、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上级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部门解读、重大决策解读共计26条,建立政策问答库,2023年新增政策问答解读5条。解读群众关心的医保问题,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创新举措等,让政策易知易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新增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严格按照皖政务办秘〔202222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公开。全面梳理本部门成立以来的有效规范性文件28件,废止失效文件14件,完善文号、有效性、成文日期、生效日期、发文日期、分类信息、下载文本、政策咨询渠道且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确保文件发布的网页版,下载图片版,下载文字版三版统一,确保网站版本的唯一性。

(二)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开设行政权力运行和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处罚目录、检查对象库、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工作计划等,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加强公开互动回应

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有效解读医保政策。2023年共举行新闻发布会4次,有效提升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主动回应工作,发布24条热心解答群众有关医保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2023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1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2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累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规范按时办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皖医保办〔20234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部署实施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创建一级目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二级目录非乙类医用设备采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并按要求公开信息。

(二)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目录公示

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部署实施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对往年的历史信息一并进行规范,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全部按照范例要求发布。完成二级目录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目录的完全替代并梳理历史信息完成转移,确保转移的信息有效、转移的位置规范。2023年公开医疗救助相关信息7条,医疗保险相关信息13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市医保局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是对政策解读深度不够,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和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后备力量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大对政策解读深度,利用多种方式,拓宽政策知晓面,让政策通俗易懂。二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界定、信息发布操作等业务技能,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梳理问题加强整改。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切实改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要求,促进信息公开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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