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保基本民生】淮南市卫健委家庭发展科中级信息工程师李艳霞解读:《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优惠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10-10 16:46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优惠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为便于理解实施意见中的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市卫健委家庭发展科中级信息工程师李艳霞进行解读:

问:淮南市重新出台奖励优惠政策体系的背景

202153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11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公布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2211日起施行,2022329日,安徽省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皖发202214),优化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措施。《淮南市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办法》(淮府〔201080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375号)是淮南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两个重要文件,其中许多规定在两个文件中重复,随着计划生育生育政策的调整,部分规定与现行生育政策冲突,亟待修改完善。根据20221128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淮府〔202267号)要求,市卫健委出台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2320号)。

问:淮南市奖励优惠政策有哪些?

淮南市优惠政策有:淮南市奖励制度、淮南市奖扶扩面制度、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和国家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企业领证退休一次性奖励及其他优惠政策。

问:各项优惠政策有什么关联吗?

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基本是按照特有的条件,在一定的年龄段享受,有其特有的条件,各项政策又有关联:比如说淮南市奖励制度是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政策生育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的家庭享受的政策,只要条件符合,没有最低年龄限制,但是等到年龄达到55周岁时,就可以转换成淮南市奖扶扩面制度,到60周岁时又可以转换成国家奖扶制度。

问:独保费和一次性奖励的领取经费是从哪里发放呢?

文件规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由双方单位领取,如果一方无单位,有单位一方全额发放,此款适用于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和劳务派遣工,这部分人视为有单位人员,即谁用人谁负责;双方均无用人单位的,街道居委会登记由县区统一发放。

问:新文件中是否有独生子女护理假?

20号文件在安徽省计划生育新条例的指导下,新政策添加了落实护理假制度,每年累计20天(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并在休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淮南市卫健委

解读科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话:0554-6674881

解读人:李艳霞(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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