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huain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A座,电话0554-6678060,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省、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万余条。一是探索推动政策解读集成式发布。打造“淮南市政策解读发布平台”,集成式发布解读、问答、回应等663条,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二是创新推进会议类事项类系列解读。建设“重大会议重要决策部署解读专题”,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及群众、企业关注的重要事项,进行一站式、全过程宣传解读。三是持续优化政策文件库建设。规范公开各级、各类政策5100余条,推进文件要素全生命周期公开。四是着力提升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质量。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的通知》,全年3次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围绕群众关心关切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进行改版。五是集中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部署实施工作。印发《关于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部署实施工作的通知》,统一目录建设和展示标准,做好历史信息的规范和迁移。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转办、答复、交邮等关键环节开展业务培训和不定期评估;对依申请公开征求意见函模板再次修订,进一步突出工作重要性和调查严谨性。2023年市政府办收到依申请公开89件,结转上年度2件,予以公开9件,部分公开23件,无法提供38件,不予处理12件,其他5件,办理总计8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清理行政性规范性文件,严格比照清理结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规范、集中公开。严格落实“三审制”工作要求,确保上网信息不涉敏、涉密、涉及隐私等。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结合重点领域提升行动,持续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和信息完善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日监测、月排查、季通报、年考评”监管机制,不断加大对市政府网站监管力度。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全年新开设政务新媒体7个、督促关停注销11个。持续做好政府公报的编发工作。2023年,共编刊政府公报12期,累计刊载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部门文件等共计47件。
(五)监督保障
依据年度重点工作不断优化考评方案,规范开展过程评估、重点工作评估及双向互评等考评工作,及时发布评估结果和问题清单。通过重点工作调度会、专题会、整改培训会等不断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及业务能力的提升。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8 |
55 |
44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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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9 |
0 |
0 |
0 |
0 |
0 |
8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8 |
0 |
0 |
0 |
0 |
0 |
3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4 |
0 |
0 |
0 |
0 |
0 |
4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87 |
0 |
0 |
0 |
0 |
0 |
8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5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一是通过优秀案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已梳理2022年度、2023年度优秀政策解读共计26篇并按年份汇编成册,先后印发2000份用作指导学习;二是通过定期培训的方式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2023年通过整改培训会、重点工作推进会等开展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4次;三是通过测评整改的方式提升规范性文件发布水平,2023年对规范性文件发布格式开展常规性测评3次,对入库规范性文件的格式、标签、要素等进行了专项排查。
(二)2023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推送、宣传等效果不佳。三是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目录建设和内容发布未严格按指引目录执行。
(三)2024年度的改进措施(工作计划):一是持续组织学习各领域省直牵头单位的范例要求,加大评估和指导力度,切实提升各相关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水平和能力。二是主动依托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利用政务公开专区、政策咨询窗口、依申请公开查阅点等平台,结合集中宣讲、主题活动等形式,加大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的推送、宣传效果。三是加大对牵头单位的督促、培训力度,严格按照各领域指引目录指标开展评估;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着力解决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因本单位网站原因无法设置二级目录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为切实增强政府及部门向社会开展意见征集、意见反馈的实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征集重要政策文件意见建议工作的通知》,对发布平台、征集材料、反馈梳理等提出具体要求。
(三)为逐步清理主动公开目录内无效信息,解决说明类信息过多过频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开展了说明类信息清理工作,探索规范了说明类信息的发布要求,对近三年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初步清理,切实提升了公众的阅读体验和查阅效率。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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