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23〕9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月18日向社会征求了关于《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意见。截止2024年2月18日,我局未收到社会群众反馈意见,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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