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双招双引】《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科技创新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当前,淮南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要充分利用现有科技创新资源基础,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工作机制,立足淮南产业,突出市场主体,积极谋划科技创新重点工作,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最大“变量”,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个“增量”。在科技创新方面,我市面临着发展动力不够强劲、科技创新主体量小力微等问题,考核问效作为“指挥棒”。实施科技创新考评工作,可以引导相关部门、县区园区抓创新谋创新,形成全市上下共抓创新的良好局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化落实安徽省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市科技局在调研学习合肥、滁州等市科技创新考评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淮南实际,市科技局起草了《淮南市科技创新考评办法》,对全市各县(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承担科技创新考核指标进行科技创新考评。
三、起草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的通知(淮府〔2022〕5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淮府办秘〔2022〕3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立项、起草。市科技局在调研学习合肥、滁州等市科技创新考评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淮南实际,起草了《淮南市科技创新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征集及反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凤台县、寿县等11个县区园区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8个部门意见建议,其中凤台县、高新区、煤化工园区、市统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淮南分行提出修改意见,经分析研判,吸收并采纳了市统计局、市税务局意见建议,凤台县、高新区、煤化工园区、人民银行淮南分行意见建议未采纳。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淮南市科技创新考评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2023年10月31日,按照市领导批示,《送审稿》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送审稿》不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冲突。
(四)政府会议审议。11月13日通过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11月21日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
(五)正式发文。12月9日,《淮南市科技创新考评办法(试行)》(淮府办秘〔2023〕50)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五、工作目标
每年对全市相关单位开展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市科技创新考核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自评得分和复核综合排名、争先进位排名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以两办名义下发文件通报至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考评结果按一定权重计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六、主要内容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人才办等单位对全市各县(区)工产园区和规模以上企业等单位承担科技创新考核指标的进行考评。内容包括4个方面14项二级指标共计130分,按照考核指标详细制定了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重点考核指标 |
规上制造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营收比重 |
65分 |
科技成果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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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主体培育及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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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投入指标 |
科学技术经费支出 |
12分 |
科技贷款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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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减税额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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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科研项目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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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 |
科技项目支撑 |
47分 |
研发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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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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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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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园区集群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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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工作指标 |
政务信息报送 |
6分 |
综合评价 |
七、创新举措
围绕科技创新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根据科技考评办法设定了科技创新工作考评加分扣分项,共计10个指标,其中,加分项6个指标19分以上,扣分项4个指标14分以上,分别给予加扣分。
八、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由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人才办等单位成立市科技创新考核办公室。指导全市各县(区)工产园区和规模以上企业等单位开展科技创新考评工作。
二是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考核制度。市科技创新考核办公室加强我监督,对照考评细则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将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考评结果权重计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九、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淮南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科室:淮南市科技局办公室
联 系 人:朱纯宝
联系方式:0554-664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