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举措的通知》
一、问: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举措》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党的二十大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部署,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制定本举措。
二、问《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举措》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具体举措》在全面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的基础上,深入结合淮南实际,大力推动工作创新。明确六个方面,十三条措施,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围绕“强化政府主导,夯实共治基础”提出“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共治责任体系”和“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二是围绕“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共治合力”提出“压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手段”。
三是围绕“强化企业主责,增强守法自觉性”提出“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四是围绕“强化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出“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和“发挥保险他律作用”。
五是围绕“强化社会参与,构建共治共享格局”提出“强化社会监督”和“深化科普教育”。
六是围绕具体举措的落实,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鼓励探索创新、强化督查考评等三项具体要求,对各县区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问《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举措》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食药安委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鼓励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指导基层大胆探索实践,努力形成具有淮南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强化督查考评,建立食品安全指数评价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等保障措施。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具体举措》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压实各方责任,强度督导、考评力度,一项一项去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全面优质落实落地。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市监督管理局
解读科室:食品安全协调科、药品监督管理科
解读人:汪洋、王保伟
联系方式:0554-2688014、2675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