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环境保护】《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1-17 21:08信息来源:淮南市林业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于2010年4月1日颁布实施,2012年6月15日修改。《条例》对加强舜耕山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能重叠、多头执法等问题。因此,通过修法,理顺风景区的管理职责、完善执法体系,为舜耕山风景区的建设、发展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3.《风景名胜区条例》

4.殡葬管理条例

5.《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6.《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7.安徽省林长制条例

8.《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9.《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二、制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需要。舜耕山风景区是我市宝贵的生态资源,保护好、建设好舜耕山风景区,为我市提供良好的生态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条例》的修订,将会对此作出重要保障,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是完善法规制度的需要。现《条例》2010年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2012年修改。由于出台较早,规定比较宽泛,针对性不强,已经难以适应现阶段舜耕山风景区管理的实际要求迫切需要修改《条例》规范舜耕山风景区保护管理。

(三)是理顺管理体制的需要。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舜耕山存在违规建设,要求依法整改。《条例》的修订,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舜耕山风景区管理责任,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推进依法管理,用严格的制度保护舜耕山风景区森林资源,建立舜耕山风景区长效管理机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修订《条例》列入《淮南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后,市人大农工委与市林业局成立了《条例》修订小组,研究制定《条例》修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

2023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儒江赴舜耕山风景区开展调研,实地查看舜耕山风景区保护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条例》修订小组赴湖南湘潭、江西新余学习考察相关立法主要做法及先进经验。  

2023年3月中旬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农工委、市司法局、市林业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起草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初稿。通过市政府、市林业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了相关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其中,10家无意见,1家单位的意见全部采纳,2家单位的意见部分采纳,1家单位和1个社会公众意见不采纳。

5月25日,市政府召开立法协调会,再次征求了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

6月5日、6月13日张志强市长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审查修改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

2023年6月18日提请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8月30日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2023年10月26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2023年12月28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四、工作目标

保护舜耕山风景区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舜耕山风景区资源,实现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新局面,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执法新格局,打造更加和谐、优美、舒适、安全的舜耕山。

五、主要内容

《条例(修订)》共二十六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压实各级政府职责。明确规定市政府应当加强对舜耕山风景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舜耕山风景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舜耕山风景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规定了舜耕山风景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乡镇、街道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舜耕山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二)理顺舜耕山风景区管理体制。明确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舜耕山风景区的监督管理工作;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政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舜耕山风景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舜耕山风景区范围内国家所有的林地由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机构、集体所有的林地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做好植树绿化、病虫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完善了禁止性条款。《条例》针对舜耕山风景区范围内修建坟墓、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规定了十六类禁止性活动条款,包括禁止在舜耕山风景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坟墓、禁止违反舜耕山风景区专项规划修建建(构)筑物、禁止违法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

(四)强化监督检查。规定了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委托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职能。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舜耕山风景区的日常巡查,通过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行为。

(五)科学设定罚则。《条例》结合舜耕山风景区管理工作实际,在上位法既有行政处罚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设置了相应的罚则。对上位法已有的处罚条款没有进行重复列举,个别进行了细化。

六、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在条例中明确了市政府、各有关县区政府、林业部门、舜耕山管理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全面参与的共同管理新局面。

二是明确了联系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为推动舜耕山风景区共建共管共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启动舜耕山风景区规划修订编制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风景区内违法建坟、违法建设、违法放牧、占道经营等各类违法行为。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林业局

解读科室:森林资源管理科

解读人:符姗姗

联系电话:0554-667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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