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0 10:53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淮南市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20209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相关领域文物资源普查、名录公布的统筹指导,强化技术支撑,引导社会参与2023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定于202311月起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按照《通知》要求,淮南市同步开展普查工作。

1981年以来,淮南市结合全国第二、三次文物普查,对境内的文物资源开展了两次普查,认定了七百余处登记在册文物点。2011年结束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3年,我市境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引发全社会关注。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对我市境内文物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可以为我市精细化、科学化制定文物保护利用政策制度,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也是我市对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要求的认真贯彻、深入践行、全面落实。

二、本次文物普查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本次文物普查,以我市范围内已认定、登记的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普查范围,以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信息为调查内容。

三、我市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通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摸清我市境内不可移动文物现状,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为下一步的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与文物资源管理体系,通过普查,遴选一批重要文物单位,申报公布为国家、省、市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培养锻炼一批专业人员,加强我市文物保护队伍建设,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四、淮南市将怎样开展文物普查工作?

依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淮南市将成立淮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定市级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成立淮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文物调查工作的组织、成果初验与成果上报;成立以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市文物保护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与各区普查负责同志为班底,吸纳市博物馆、安徽理工大学、淮南师范学院、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等单位有关专家为顾问的普查工作队,对市辖区范围内的文物资源进行普查。寿县、凤台县的文物普查工作由两县自行组织实施,普查成果由市普查办进行初验。全市范围内的文物调查工作将在20255月结束,并向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普查成果,配合做好成果公布等工作。

五、我市将如何利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

通过普查,对境内各级各类文物的保存状况、权属情况、保存状况进行梳理掌握,有针对性的制定保护、管理规划;采集重要文物单位的矢量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建立数据共享与动态维护机制;遴选一批重要文物单位,申报公布为国家、省、市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配合国家、安徽省做好普查成果的公布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促使文物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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