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支持安徽理工大学科技园创建国家大学科技园政策》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安徽理工大学科技园创建国家大学科技园政策》(淮府秘〔2022〕104号)进行修改,删除第七条“突出绩效和成果导向,根据淮南安理大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入园企业及相关经营管理人员的经济贡献,比照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数额,以地方经济贡献奖励的形式予以奖励”和第八条“对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设置专项市级科研计划项目指标,优先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国家级等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企业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其他内容不变。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