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南市2025年二季度规范性文件程序开展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起草单位 |
公布日期 |
文件起草 |
意见征集(含座谈、听证、调查等) |
风险评估 |
专家论证 |
公平竞争审查 |
合法性审查 |
集体讨论 |
正式印发 |
| 1 |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全面推进淮南牛肉汤产业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淮府办〔2025〕2号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4月3日 |
市农业农村局认真总结《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若干政策(2023—2025年)的通知》实施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并和工信、商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次沟通会商,充分结合我市实际,2025年2月24日形成《升级发展若干政策(初稿)》。 |
2025年2月25日,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月6日召开了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协会、淮南牛肉汤有关重点企业参加的征求座谈会,充分吸取各方意见建议后,3月12日征求了各县区(园区)、相关部门、协会、企业共35家单位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升级发展若干政策(送审稿)》。 |
无 |
无 |
2025年3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核意见。 |
2025年4月2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 |
2025年3月17日,《升级发展若干政策》(送审稿)经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
2025年4月3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全面推进淮南牛肉汤产业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
| 2 |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更新办法(试行)的通知 |
淮府办〔2025〕3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年4月14日 |
2025年1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更新工作要求,启动《淮南市城市更新办法》制定工作;2025年1月—2月,在参考无锡、南通等城市好的做法基础上,经与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座谈交流,形成《淮南市城市更新办法》初稿;2025年2月,市住建局在单位内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多次讨论修改,形成《淮南市城市更新办法》征求意见稿。 |
文件起草过程中,组织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属地政府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遵循上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关于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 深入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参考无锡、南通等城市好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系统性提出相应规定,并书面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共26家单位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市场监管局公平性审查,形成送审稿。 |
无 |
无 |
2025年3月2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
2025年3月30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
2025年3月31日,制定的《淮南市城市更新办法(试行)》提请第17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 |
2025年4月14日,《淮南市城市更新办法(试行)》以市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