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2 08:16信息来源:淮南市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低保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我市低保标准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根据发展改革、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综合我市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低保标准按照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照我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50%确定。

二、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淮民〔202389文)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是确认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三、什么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根据《淮南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淮民〔202198号文)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四、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市民政局

解读科室:低保中心

人:赵郁

联系方式:0554-664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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