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7 10:12信息来源:淮南市商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58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淮南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但存在回收网络布局不合理、无证经营、环境污染等问题。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修正)》的规定以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淮南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办法》的制定是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对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再生资源回收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环节,通过规范回收流程,提高资源回收率,减少对原生资源的依赖,缓解资源短缺压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政府引导,明确政策方向和各部门监管职责;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企业创新回收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回收行为可有效减少废弃物随意丢弃和非法处理造成的环境污染,降低资源开采和加工过程中的生态破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相关产业链协同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优化回收网点布局,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容市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品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文件立项、起草

4月上旬,着手《办法》制定的各项准备工作,由相关人员组成了《办法(草案)》起草小组。410日上午,市政府召开起草工作讨论会,市城管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协同会商《办法》的制定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410日下午与市城管局、田家庵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召开会商会,安排对全市再生资源网点摸排调研和研究网点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在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了全面调研摸底,认真研究法律法规规定、借鉴上位法和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多方听取意见,集思广益,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集与反馈

516日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初稿,征求县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我们按照部门反馈意见作出反复修改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623-722日在我局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625日,张志强市长召开政府专题会听取《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711日,召开有关部门、区(园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行业协会、群众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以会议形式征求意见,根据会议反馈情况再次修改完善并于723日再次征求县区(园区)意见,最后形成《办法(送审稿)》。

)相关审查

202581日,市场监管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202585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

)政府会议审议

20258月,经市政府138次常务会议过

)正式发文

2025814日,《淮南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91日正式施行。

四、工作目标

明确各方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26条,主要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管理体制

实行“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相结合。市商务部门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总体规划、引导和规范。详细规定了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管、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形成多部门协同监管的格局。区县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摸排网点、建立台账、日常巡查和查处违法行为等。

)网点规划与建设

1.规划原则

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实现设施共享。

2.建设标准

对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网点的设置数量、面积、设施配置(如消防、环保、安全等)提出了具体、量化的要求(例如:每2000户居民设1个回收点,每个街道设1个中转站,每区至少1个分拣中心)。

3.设置要求

新建小区:需在规划时预留回收站点场地。

已建小区:由物业或居委会负责落实场地,或设立流动回收点。

禁止区域:严禁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区、铁路沿线、军事禁区等区域设立回收站点,现有网点需逐步迁出。

)经营者行为规范

1.准入要求

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回收废旧金属的还需在15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2.经营规范

需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价格和监督电话。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必须签订合同并详细登记来源信息,资料保存不少于2年。发现赃物或嫌疑物品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需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数据。

)鼓励与支持措施

鼓励“互联网+回收”、线上预约、智能回收等新模式。鼓励全品类回收和连锁化、规模化经营。鼓励对低附加值再生资源制定支持政策。

)监督与法律责任

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同监管。对无照经营、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不达标等违法行为,由相应部门依法查处。

六、创新举措

(一)技术创新与应用。鼓励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建立智能回收平台,优化回收路线和资源调配。

(二)模式创新。“两网融合”模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深度融合。“互联网+回收”模式:搭建线上回收平台,提供预约回收、在线交易等服务,打破传统地域限制,提高回收效率。

(三)监管与规范。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理等环节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质量监管。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健全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了由商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的协同监管体系。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从行业规划、治安管理、企业登记、污染防治、安全生产、市容管理、消防安全等角度实施专业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明确区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是辖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回收网点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日常巡查,并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将监管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二)构建长效监管制度

商务部门将统筹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席工作制度,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公安备案、经营数据等信息在部门间高效流转,为协同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要求属地政府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移交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线索,实现动态监管。

(三)严格执法与法律责任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回收经营等违法行为,明确由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反环保、安全、治安等规定的,由相应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确保法律权威。建立废旧金属回收登记制度,资料保存不少于两年,并要求发现赃物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有效堵塞销赃渠道,强化治安管控。

(四)标准与规范保障

对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强制要求符合国家最新的安全、环保、消防等一系列技术规范,从硬件源头上保障行业规范、安全、绿色发展。

《办法》通过构建坚实的监督保障体系,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规范化、运营标准化和管理精细化,助力淮南市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商务

解读科室:市场体系建设科

  人:廖宏光

咨询电话:0554-268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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