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67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朱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薛卓汉烈士事迹陈列馆”提案,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从严控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对于反映同一历史人物、同一历史事件,已建烈士纪念设施的,原则上不得重复建设。
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已故领导同志、已故著名党史人物、已故著名党外人士、已故近代名人的烈士纪念设施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现阶段淮南市烈士事迹陈列馆、寿县烈士陵园内均有大篇幅关于薛卓汉烈士事迹介绍。2024年寿县烈士陵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烈士事迹陈列馆展陈布展更新,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英烈事迹挖掘、整理,优化陈列展示,大力宣传英烈精神内涵,充分激活与释放红色资源所蕴含的强大教育功能。
联 系 人:俞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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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