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淮南市新生儿参保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支持生育政策落地见效,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新生儿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用政府全额代缴政策。
二、政府全额代缴对象面向哪些群体?
答:2026年1月1日零时以后在我市出生的新生儿,且其父母一方需在我市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
三、新生儿可以免费享受哪一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答:按照现行文件待遇标准规定,新生儿可以免费享受出生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个人缴费部分由地方政府全额代缴。
四、新生儿出生当年免费参保待遇享受时间上有什么要求吗?
答: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90天)内登记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代缴参保标准按照出生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享受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超过90天(不含90天)登记的,自登记次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90天)内跨年度登记参保的,只享受出生当年的代缴政策,医疗待遇政策仍按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政策执行。
五、新生儿如何参保登记?
答:可以线上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淮南专区地市特色【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登记】进行参保登记,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淮南医保局”网站或搜索“淮南医保”公众号,参照《淮南市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登记指南》进行操作。
六、2026年1月1日零时之前出生的新生儿能够享受免费参保政策吗?
答:不能,2026年1月1日零时之前出生的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原政策执行,不享受本代缴政策。
七、2026年1月1日零时之后出生的新生儿已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还能够享受免费参保政策吗?
答:可以,2026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且符合代缴条件的新生儿,个人已缴纳的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予以追溯退还。办理追溯退还时请携带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当年参保缴费凭证、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到各县区医保经办窗口申请退费,并从“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上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登记”模块再次进行登记,完成后,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科室:待遇保障科
解 读 人:李京京
联系方式:0554-6686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