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2026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23〕94号)要求,经第17届市人民政府第16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提高我市2026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多少钱?
(一)市辖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60元。
(二)市辖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
三、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多少钱?
(一)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85元、651元、87元。
(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760元、434元、66元。
四、新标准的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以上标准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五、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民政局
解读科室:低保中心
解 读 人:丁纯辉
咨询电话:0554-6646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