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条例》
1.问:什么是《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条例》中所称的“淮南牛肉汤”?它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根据《条例》第二条的定义,本条例所称的“淮南牛肉汤”特指一种具有淮南地方特色的食品。它必须依据相关标准制作,其核心是采用牛肉、牛骨和天然香辛料熬制成的汤料。在此汤底基础上,需加入牛肉、粉丝、豆饼、千张等一种或多种特定食材,并可配以辣油、牛油等调味。这个定义不仅明确了其主要构成元素,也为其标准化和特色化生产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保护其独特风味和品牌纯正性。
2.问:为推动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将采取哪些主要措施?
答:《条例》构建了全方位的政府支持与监管体系,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规划与资金保障。市、县(区)人民政府需将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第四条)。
二是全链条分工负责。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文旅等多个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原材料基地建设、食品安全与标准体系、门店建设与电商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融合等工作(第五条)。
三是产业集群与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产业园区、特色小镇、专业市场、集散中心及高水平检验检测机构,引导产业集聚化、标准化发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十九条)。
四是综合政策扶持。在用地保障(第三十二条)、金融支持(第三十一条)、人才培养(第三十四条)、科技创新(第三十五条)等方面提供支持,并鼓励与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第三十七条)。
3.问:《条例》在保护“淮南牛肉汤”品牌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条例》设有专章(第四章)强化品牌建设与保护,核心规定有:
一是推进公用品牌建设。政府将主导通过注册集体商标、申报地理标志等方式,加强“淮南牛肉汤”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第二十三条)。
二是规范商标使用与管理。支持行业组织申请国际商标,并明确集体商标注册人需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第二十四条)。
三是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使用、伪造、变造“淮南牛肉汤”集体商标或进行欺骗性营销(第二十七条)。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损害品牌的行为,并推动跨区域执法协作(第二十八条)。
四是鼓励品牌活动与老字号认定。支持举办美食节、展销会等活动提升影响力,并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老字号”认定,保护已有老字号品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构: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方式:0554-5361235
电子邮箱:hnnycyh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