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深入推进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更好推进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第17届市人民政府第1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深入推进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二、该项技能人才政策何时实施、有效期多久?
本文件自7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国家、省出台新政策的,从其规定。
三、政策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围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技能人才供给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配,逐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实现到2030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21万人以上,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达到35%以上。
四、技工院校的招生补助的对象和标准有哪些?
开展全日制技能人才培养的技工院校,招生对象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按照中级技工班800元/人、高级技工班1000元/人、预备技师班1500元/人标准予以补助。
五、高校毕业生初次技能评价补贴标准多少?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20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初次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照10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
六、什么是全面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八级具体包含哪些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工”由低到高: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评价与产业发展、就业需求适配机制。扩大企业备案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范围。健全企业“特才特评”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直接认定为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人社局
解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解 读 人:周炳吉
咨询电话:0554-6678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