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1:08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月保障标准为671/人。

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1.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为13680/人。

2.市辖区和凤台县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统为10468/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为7560/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年财政补助标准为8880/人。

寿县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另行制定。

三、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是多少?

答:市辖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寿县和凤台县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另行制定。

四、新标准是从何时开始执行?

    答:新标准从20217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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