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9 15:26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淮南市如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答: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逐步扩大改造对象范围,2023年底前全市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000户。2022年起,以不能自理老年人家庭为重点,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每张床位给予不超过3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推行政府购买“喘息服务”,逐步为居家长期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每年不超过28天的短期托养服务,从2022年起列入市、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照护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照护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工作站等开展居家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周探访率实现100%。

问:淮南市如何提升农村养老服务?

答:继续施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三项制度,纳入市级民生工程实施内容,按规定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集中照护、互助性养老服务等模式。整合农村闲置设施,组织农村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等人力资源,发展农村自助互助服务。

问:淮南市如何开展好医养结合工作?

答:全力提升社区层面医养康养结合能力,推动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设施毗邻建设,优化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为非治疗期老年人提供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一体化的养老服务。

问:淮南市如何加强养老领域综合监管?

答: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协同监管及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部门责任清单。2021年起,执行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和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2022年底前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动成立各级养老服务协会,持续发挥市养老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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