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淮南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10:37信息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新修订的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修订后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考核对象包括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和证券业经营机构。金融监管机构根据其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组织、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情况进行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满分100分,另外设加分项6分。其中,制造业领域放贷情况考核分值70分(制造业企业贷款30分,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40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存贷款余额增速、贷款增量预期目标完成率、缴纳税收、利用平台为企业融资情况均为5分。保险业金融机构考核满分100分,其中,保费收入、缴纳税收各占50分。证券业经营机构考核满分100分,其中,证券交易量30分,辅导企业上市挂牌20分,缴纳税收35分,设立投资者教育基地15分。

问:新修订的淮南市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修订后的《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办法》,评选对象为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推广的适合市场主体特别是制造业企业、中小微企业需要的金融创新产品,包括创新信贷产品和创新表外融资品种。评价总分100分,其中,产品创新等级20分,产品对象20分,产品成效(创新产品业务量30分、受益面20分)50分,创新机制和社会影响力10分。

问:新修订的办法有哪方面的创新举措?

答:根据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部署,本次考核办法修改最大的变化是突出了制造业贷款指标,在总分100分考核中,制造业领域放贷情况考核分值达到70分,引导银行着力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强化实体经济金融支持。

问:如果保障新修订的办法顺利实施?

答:办法出台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投促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和金融创新评选工作。每年7月份和次年1月份分别开展对上半年和上一年度的考核。其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结果,当年8月份、次年2月份分别以市政府名义将上半年和上一年度考核情况通报至各银行金融机构的上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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