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意见反馈】关于征求《淮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反馈

发布时间:2022-01-13 15:48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规范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淮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淮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淮府办秘﹝2016192号)进行了修订,于2022110-112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9条,其中无意见16条,反馈意见3条,均采纳,详细内容如下表:

序号

单位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备注

1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反馈,无意见

 

 

2

淮南市财政局

已反馈,无意见

 

 

3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已反馈,无意见

 

 

4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建议:将意见稿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状态下,按程序动用市级医药储备;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通信保障工作。”中“按程序动用市级医药储备”删除。

采纳

 

5

淮南市林业局

已反馈,无意见

 

 

6

淮南市水利局

已反馈,无意见

 

 

7

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

建议:

1.第5页倒数第二行中成员,建议加上市委网信办;

2.第25页附件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建议“舆论引导工作”由市委网信办负责;

3.第30页中“七、新闻宣传组。”组成单位建议增加市委网信办。

采纳

 

8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建议将附件3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中,“五、应急保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等单位组成”修改为:“五、应急保障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组成”。

采纳

 

9

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已反馈,无意见

 

 

10

淮南市商务局

已反馈,无意见

 

 

11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

已反馈,无意见

 

 

12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已反馈,无意见

 

 

13

市委网信办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4

淮南市公安局

已反馈,无意见

 

 

15

淮南市民政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6

淮南市城乡建设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7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8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9

淮南市气象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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