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办理的流程、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经办地址在哪?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如何更改?
内 容: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办理的流程、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经办地址在哪?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如何更改?
答 复: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初次申报或者增加病种的,每月上旬到各县区医保局专设窗口递交材料(后附各县区医保局地址电话);变更病种、定点医院的,每年12月份到各县区医保局专设窗口递交材料统一办理。
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的门诊专科治疗(包括放疗、化疗)三种大病涉及变更病种、定点医院的,每月办理。
申请材料如下:
1.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市医保局网站可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材料
5.增加病种的,需提供原门诊诊疗证复印件
6.异地安置的,需提供异地安置证复印件
7.两寸照片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