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机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3-02-21 15:3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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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请问食品生产许可证向哪个机关进行办理?有哪些程序?
答 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自2021年5月1日起,我省将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小麦粉(许可类别编号0101)、大米(许可类别编号0102)、挂面(许可类别编号0103)、其他粮食加工品(许可类别编号0104)、茶叶(许可类别编号1401)、糖(分装)(许可类别编号2101)、粉丝(许可类别编号2301)、粉条(许可类别编号2301)、粉皮(许可类别编号2301)生产许可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至县(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2021年5月1日起,上述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决定以及证书发放、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等工作由县(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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